有关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规定
根据北京市规定,北京地区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,符合条件的,可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,资助项目分国内专利申请资助、PCT国际申请资助和向外国申请专利资助。
其中向外国申请专利资助费用为:
(一)单位申请人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,可以分阶段资助,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/项,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/国/项。
(二)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,资助2万元人民币/国/项。
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,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。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。
单位申请人年度内(1月1日至12月31日)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(含10项),对其年度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,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。
有关申请资助的具体办法及要求,请参见《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暂行办法》。